為規范出租汽車市場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權益,促進城市交通健康發展,昆明市制定了《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對傳統巡游出租汽車的經營權管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網約車)的規范發展以及打擊非法營運車輛(俗稱“黑車”)作出了明確規定,構建了更為清晰和現代化的行業監管框架。
一、 關于出租汽車經營權管理
《條例》對傳統巡游出租汽車的經營權制度進行了優化和完善,旨在建立更加公平、公開、公正的配置機制。
- 經營權配置:明確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無償、有期限使用制度。新增的經營權應當通過服務質量招投標等方式配置給符合條件的經營者,不再實行無期使用或隨意轉讓,這有助于打破壟斷,鼓勵優質服務競爭。
- 經營權期限與延續:規定了經營權的具體使用期限。經營權期限屆滿后,經營者需要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按照《條例》和相關規定申請延續。能否獲得延續,通常與其在經營期限內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緊密掛鉤,體現了“優勝劣汰”的導向。
- 規范轉讓行為:禁止非法轉讓、出租或者變相轉讓出租汽車經營權。任何關于經營權的變更,都必須依法依規進行,并報主管部門批準或備案,以防止經營權被炒賣和濫用,維護市場穩定。
二、 關于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網約車)的規范
《條例》將網約車正式納入出租汽車管理體系,明確了其合法地位和運營要求。
- 平臺、車輛及駕駛員準入: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條件,并依法取得相應的許可或證件。平臺公司需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 規范經營行為:要求網約車運營必須通過網絡預約平臺進行,不得巡游攬客或在機場、火車站等巡游車專用候客區域候客。價格應明碼標價,實行市場調節價,必要時可實行政府指導價。
- 數據監管與信息安全:網約車平臺公司需將相關運營數據實時、完整地接入政府監管平臺,接受行業監管,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乘客個人信息安全。
三、 關于打擊非法營運車輛(“黑車”)
《條例》強化了對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或網約車經營活動的“黑車”的打擊力度。
- 明確違法性質:明確將“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行為界定為違法,為執法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據。
- 加強查處力度: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有權依法對涉嫌非法營運的車輛進行查處,可以采取扣押車輛等行政強制措施。
- 設定法律責任:對從事非法營運的單位或個人,設定了嚴格的罰則,包括高額罰款等,以提高違法成本,形成有效震懾。鼓勵社會舉報,形成監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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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出臺,標志著昆明出租汽車行業進入了巡游車與網約車融合發展、協同監管的新階段。通過對經營權的科學管理、對網約車的依法納管以及對“黑車”的嚴厲打擊,《條例》致力于構建一個公平競爭、服務優質、運營安全、管理規范的出租汽車市場環境,最終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高品質的出行需求,服務昆明城市發展和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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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12-28 02:30:19